比特耐特: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的补发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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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17
公告编号:2021-012
证券代码:836241 证券简称:比特耐特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的补发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9日对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邓长久作出(2017)豫1426刑初756号《刑事判决书》。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司未能及时披露相关情况,亦未将上述事项及时告知主办券商。公司已在主办券商督导后及时改正,现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1-011)。
公司今后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提升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深圳比特耐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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