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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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1-1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河南
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强新材”、“公司”、“辅导对象”)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辅导机构,于2020年11月30日与惠强新材签署辅导协
议,并于2020年11月30日完成辅导备案对惠强新材开展辅导,于2021年1月
向贵局报送了第一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3月30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二
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6月15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
告,于2021年8月16日向贵局报送了第四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于2021年10
月14日向贵局报送了第五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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