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6-10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之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三期)
2020 年 6 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辅导机构”)与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强新材”或“公司”)签署了辅导协议,并于2019年12月4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根据有关规定和贵局的要求,现将惠强新材第三期(2020年4月4日至2020年6月3日)辅导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对象基本情况
(一)主要经营和财务状况
惠强新材是专注高品质锂电池隔膜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为聚丙烯锂离子电池隔膜、三层共挤 PP/PP/PP 同材质高强度隔膜、三层共挤 PP/PE/PP 异形材质高安全性隔膜、有机-无机功能复合高安全性涂布隔膜等。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稳定,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均未发生变化。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运行,具备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现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良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也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公司目前正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进行完善。
(三)本次辅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本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股权变动、重大诉讼、发行债券或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本阶段完成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辅导工作时间
惠强新材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4 月 4 日至 2020 年 6 月 3 日。
(二)辅导工作内容
在本期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现场尽调、沟通讨论、
组织辅导对象自学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针对前期尽调中发现的问题,指导发行人进行整改和完善;
2、向发行人辅导对象提供自学材料并指导自学,内容包括《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创业板新规以及其他学习材料。
(三)辅导工作开展方式
安信证券在本次辅导期内安排了现场工作人员,对公司财务状况、业务流程、内控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尽职调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收集尽调资料,对相关人员进行访谈等。同时,安信证券辅导人员还向辅导对象提供了《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等法律法规文件,指导其进行自学并随时为其解惑答疑。
(四)辅导人员
辅导人员包括黄坚、肖江波、黄子岳、陈达远、殷笑天和冯杨,原辅导人员周傲尘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参与惠强新材的辅导工作。
(五)被辅导人员
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含 5%)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六)辅导效果
本次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辅导工作,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达到了预期效果。
(七)下一阶段辅导工作重点
下一阶段安信证券将联合其他中介机构继续对公司的财务、公司治理、公司业务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对已发现的问题,督促公司尽快进行整改及规范;同时,安排被辅导人员继续进行其他有关企业上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等法规的培训。
三、目前仍存在的问题及主要解决措施
(一)房屋土地的分立事项
公司自有房产土地金额较大,较多处于空置,公司计划通过分立,对非主营业务资产进行剥离,办理进度受疫情影响有所延迟,目前相关程序尚未完成。公司正在与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协商,争取早日完成土地分立程序。安信证券在后续辅导期间也将督促公司加快土地分立手续的办理,并尽快完成分立资产的转让剥离。
四、辅导人员勤勉尽责及辅导效果的自我评估结论
辅导期间,安信证券辅导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勤勉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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