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18
公告编号:2025-021
证券代码:836249 证券简称:恒丰特导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长候选人陈鼎彪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副董事长候选人张军强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副董事长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1
经核查公司总经理候选人陈鼎彪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总经理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黄明明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黄明明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有关部门的处罚或惩戒,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且其工作能力、经验背景能够履行相应工作岗位的职责。
本次选举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张能鲲、程继贵、王增武
2025 年 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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