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四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世贸装饰”、“发行人”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对象)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辅导机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辅导期间内,公司的辅导机构为财通证券,证券服务机构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本辅导期内,辅导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未发生变动。
根据财通证券与世贸装饰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财通证券委派周斌烽、王静、何昊鹏、金城等人组成世贸装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辅导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世贸装饰辅导事宜,其中指派周斌烽为本次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协调辅导工作中的相关事宜。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均具有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其中周斌烽、王静、金城是保荐代表人,符合《辅导监管规定》第五条规定。上述辅导工作小组成员未同时承
担四家以上的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财通证券与世贸装饰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签订《浙江世贸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
“《辅导协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向贵局报送辅导备案登记材料,贵局
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对世贸装饰辅导备案材料进行网络公示。第一期辅导时间
为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3 月 22 日。第二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至 2021 年 6 月 21 日。第三期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本次辅导期间为 2021 年 9 月 18 日至本报告出具日。
本辅导期间内,财通证券辅导人员在天健会计师、锦天城律师的协助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中介机构协调会、重点问题专题会议等多种方式对辅导对象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的主要内容如下:
1、继续安排世贸装饰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和实际控制人进行全面的法规知识学习;
2、协助并督促世贸装饰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世贸装饰的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代表)和实际控制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3、继续核查世贸装饰在公司设立、股权转让、增资扩股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间内,天健会计师、锦天城律师作为专业的证券服务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辅导协议》的约定配合财通证券开展辅导工作,对辅导工作勤勉尽责,指派的辅导工作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较好地完成了辅导计
划和任务。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就世贸装饰存在股东数量较多的问题,保荐机构及锦天城律师已对部分历史股东进行了走访核查。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世贸装饰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确定;
2、世贸装饰存在股东数量较多的问题,股东核查难度较大;
3、独立董事、累计投票制、证券事务代表等制度尚未建立。
辅导机构就上述问题的解决方案如下:
1、就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准备编制可研报告相关前期准备工作;
2、就股东数量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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