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 836253 证券简称:嘉和融通 主办券商: 一创投行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考虑公司 2025 年度业务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性和流动资金的正常需要,公司拟不进行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日常所需,是合理和必要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相关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和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
公告编号:2025-017
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
据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侯莉
独立董事:赵立涛
2025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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