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25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2021 年 5 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2020 年 7 月 8 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河
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佳环保”、“正佳能源”或“公司”)签订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并向贵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申请材料。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国金证券严格按照《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正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辅导计划”)对正佳环保进行辅导。现将本辅导期
(自 2020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有关辅导工作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主要经营和财务状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即深耕于精细化工领域,以三次石油开采助剂为目标市场切入点、以水生态治理整体解决方案为未来发展突破口,专业从事丙烯酰胺、聚丙烯酰胺及衍生物的研究开发、专业化生产、国际化销售,为下游石油开采、环保等领域客户提供精细化工聚合物产品和专业技术服务,目前公司主要产品已涵盖以石油三次开采为主的采掘业、以城市污水处理为主的环保产业等多元领域。
本辅导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正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运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和自主经营能力。公司能够正常履行三会程序,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勤勉尽责地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现有内控制度运行有效,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
(三)本次辅导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
本辅导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发行债券或其他重大事项。
二、本辅导期内所完成的主要辅导工作
第一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9 日至 2020 年 9 月 8 日,第二期的辅导
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8 日,第三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第四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9 日至 2021 年 3
月 8 日,第五期的辅导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5 月 8 日。本期的辅导
内容主要如下:
本期辅导采取辅导机构摸底与业务指导为主,辅导对象自学为辅的方式进行。通过国金证券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公司在治理结构、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和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承担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情况
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本期辅导人员未发生变更,保荐代表人为郑玥祥和唐翔,派出的其他专业的投资银行业务人员为李江水、岳吉庆、于琨组成辅导工作小组进行辅导工作。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国金证券辅导人员针对公司存在的问题及提出的整改方案,组织召开协调会,讨论相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公司进行深入整改;此外,国金证券辅导人员与正佳环保及其他相关中介机构保持着密切联系,组成对口衔接小组,通过个别访谈、讨论、电话、网络等方式积极进行沟通,随时了解辅导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决情况。
2、通过案例分析及法规指导,使相关人员了解募集资金投向、关联交易、规范运作和重要财务会计处理等问题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的影响。
3、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最新的审核风向变化,让接受辅导的人员了解最新的审核进展情况及相关要求,使得发行人针对相应问题及时整改。
三、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及辅导对象参与、配合履行协议情况
(一)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到目前为止,国金证券与正佳环保均严格履行辅导协议的相关规定。
(二)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接受辅导的人员均积极地参加辅导,对于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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