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0
公告编号:2025-001
证券代码:836259 证券简称:高正信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 月 17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收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的诉前调解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案号:(2025)粤 0703 诉前调确 91 号。经法院审查,双方诉前调解的司法确认书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法院正式立案审理,目前等待法院正式出具调解法律文书阶段。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伟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
2、 被告
公告编号:2025-001
姓名或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叶辉中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存在业务往来,双方签订了六份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合同约定提供设备及服务,经原告多次催款但被告仍拒不支付余下费用及逾期付款利息,双方最终确认截止至起诉之日,被告尚欠原告项目运维费 2359066.04 元。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费用2359066.04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63699.35元(以2359066.04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计算,自 2022
年 9 月 6 日起暂计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以后利息依法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给原告,暂合计为 2622765.39 元。
2、判令被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财产保全保函费等费用。
以上暂合计为 2622765.39 元。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原告与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被告确认:(1)尚欠原告款项本金 2359066.04 元未支付及逾期付款利息(以 2359066.04 元为基数,按一年期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 50%计算,自
2022 年 9 月 6 日起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原告因本案已支付律师费 55663
元。
2、被告确认于 2025 年 2 月 20 日前向原告支付 2359066.04 元。若被告按约
定履行完毕,原告同意放弃余下款项的追讨,双方关于本案的权利义务结清。
3、被告没有按上述约定的时间支付完毕的,按第 1 点的约定承担违约金和
公告编号:2025-001
律师费。
双方同意按上述约定向法院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诉讼事项是公司通过法律途径清收逾期欠款,有利于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公司为原告,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且对改善公司现金流存在积极意义。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粤 0703 诉前调确 91 号。
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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