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6259 证券简称:高正信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二)收到仲裁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4 月 18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5 年 2 月 13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广州仲裁委员会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广州仲裁委员会已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受理该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变更开庭通知书》,本案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开庭,因
故变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在本会中山分会二庭开庭审理。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伟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法定代表人
2、 被申请人
姓名或名称:广州市华浥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13
法定代表人:梁子聪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20 年 8 月至 12 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广州市华浥科技有限公司达成一致
意见,共同推进江门市某建设项目。因此在 2021 年 1 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就该建设项目签订《备忘录》,其中《备忘录》约定被申请人承诺建设项目毛利按一定比例分配金额给申请人。其后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支付义务,但被申请人不予理会。
根据申请人对建设项目的了解,涉案的分配金额不少于 4,000,000 元,但因具体的数据在被申请人处,被申请人一直不提供,因此申请人暂按该金额进行仲裁申请若分配金额高于 4,000,000 元,申请人再作主张。
(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分配金额 4000000 元(暂主张金额)。
2、裁决律师费 30000 元由被申请人负担。
3、裁决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收到《变更开庭通知书》,本案原定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开庭,因故变更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14 时 30 分在本会中山
分会二庭开庭审理。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是公司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5-013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仲裁事项公司为申请人,目的是加快公司资金回收,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且对改善公司现金流存在积极意义。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根据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变更开庭通知书》。
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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