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高正信息: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836259 证券简称:高正信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公司法》共性调整如下: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 第一条为维护广东高正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 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和《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其前身江门市高正电脑系统有 公司由其前身江门市高正电脑系统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江门市高正电脑 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江门市高正电脑系统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 系统有限公司的原有股东即为公司发
起人。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在江 起人。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在江
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
营 业 执 照 , 公 司 营 业 执 照 号 为 : 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700712363571K。 91440700712363571K。

第七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董事会选举产生。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
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让系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 统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东名册及股东持有的股份以中国证 名册及股东持有的股份以中国证券登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簿记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簿记系统记

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