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260 证券简称:中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7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首席合伙人:谢泽敏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75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31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00 人以上
2023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158,884.86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38,034.30 万元
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45,004.99 万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4 家
2023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3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
二、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沟通,对 2024 年度会计政策情况、对舞弊的考虑、内部控制运行、特别风险领域审计程序、重点审计领域审计程序、未审报表分析性复核的审计结论、期后事项以及拟发表的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北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及勤勉尽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具备较强的专业水平。
成都中寰流体控制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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