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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10 16:25:00 股吧网页版
ST中科恒: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10


公告编号:2022-084

证券代码:836277 证券简称:ST中科恒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书((2022)冀01破申9号),受理于江威等九名债权人破产重整申请。

鉴于重整结果的不确定性,公司可能面临重整失败、被法院宣
告破产的风险。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相关规定,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
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可能被终止挂牌的时间

若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则全国股转公司将终止公司股票挂牌,具体时间以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的有关终止挂牌决定为准。

三、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措施

针对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事项,公司于
收到裁定书当日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停牌,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股票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和《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
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23日做出的《决定书》(2022)冀01破3号,指定河北英陆律师
事务所和河北新旭光律师事务所担任中科恒运管理人,负责人为金
悦。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022年9月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2-081)。

2022年9月9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
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受理债权人或债务人直接提出的重整申请后通
知已知债权人的通知书((2022)冀01破3号之一),规定公司债权人在2022年10月12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2022年9月2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
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企业概况、报名条件、工作内容及要求、资质及团队
人员要求、报名需提交的材料、申报方式及其他事项。

后续,公司将根据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和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公司联系人:赵艳梅 联系方式:0311-80771948

主办券商联系人:李一科 联系电话:027-65799819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恒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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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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