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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吉川科技:关于公司收到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30

证券代码:836279 证券简称:吉川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关于对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8年12月7日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6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东莞吉川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川科技),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区小享社区工业区建南二路 3号。

刘学军,男,1976年1月出生,吉川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苏俊,女,1976年5月出生,吉川科技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负责人。

朱显红,男,1966年7月出生,吉川科技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资金占用,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主体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7年度吉川科技实际控制人刘学军占用公司资金 348.12万元,实际控制人苏俊占用公司资金444.46万元,合计792.58万元,前述资金占用行为未及

公告编号:2018-030

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吉川科技董事长刘学军、财务负责人朱显

红对上述资金占用事项知悉且同意,吉川科技信息披露负责人苏俊在上述资

金占用事项发生时已知悉。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吉川科技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吉川科技董事长刘学军、信息披露负责人苏俊、财务负责人朱显红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4、1.5条的规定。

吉川科技实际控制人刘学军、苏俊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吉川科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刘学军、苏俊、朱显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吉川科技作为挂牌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特此告诫吉川科技,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刘学军、苏俊、朱显红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特此告诫刘学军、苏俊、朱显红,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处罚是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行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8-030

该处罚是对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事实及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相关责任人勤勉尽责行为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公司将以此为戒,积极整改,严格按照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重视相关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完善治理公司,诚实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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