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关于郑州祥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专项说明 1-2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EIJINGZHONGMINGGUOCHE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中国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大街 18 号办一 910 单元 邮编:100005
电话:(010) 53396165
关于郑州祥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名国成专审字【2026】第 1760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郑州祥龙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龙电力”)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年 4月 23日出具了包含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名国成审字
(2026)第 371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
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持续经营所述,祥
龙电力 2025 年度营业利润为-6,371,561.21 元,2024 年度营业利润-13,930,826.83
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384,290.69 元,本公司已经连续
五年出现营业利润为负的情况,且 2025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733,842.64 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祥龙电力持续经营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己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理由和依据
尽管祥龙电力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持续经营能力评价中充分披露
了已采取的改善措施及未来相关筹划,但仍无法消除我们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的疑虑。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
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
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
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
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
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郑鲁光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办
公楼一座9层910单元
北京市财政局
特殊普通合伙
11010375 2025 6 26
京财会许可[2021]0132号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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