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67
证券代码:836291 证券简称:红宇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7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杨帆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 Umberto Laviosa 因个人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 2023 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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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度报告。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披露的《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196,420.65 元,资本公积金
为 8,000,001.12 元。公司拟定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2,000,001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7.5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5 股,无需纳税;
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24,000,001 股,转增 8,0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披露的《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告披露的《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将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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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尚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召开 2023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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