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11
公告编号:2023-083
证券代码:836291 证券简称:红宇股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 7 月 21 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披露了《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经核查,部分内容有误,现予以更正。
二、更正内容
更正前: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196,420.65 元,资本公
积金为 8,000,001.12 元。公司拟定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2,000,001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7.5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5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24,000,000.75 股,转增 8,000,000.25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披露的《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
公告编号:2023-083
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更正后: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4,196,420.65 元,资本公
积金为 8,000,001.12 元。公司拟定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32,000,001 股,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
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7.5 股,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2.5 股,
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送红股 24,000,001 股,转增 8,000,000 股,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公告披露的《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披露。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公告编号:2023-083
浙江红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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