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21
公告编号:2019-025
证券代码:836295 证券简称:宏賸科技 主办券商:中航证券
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
及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为补充流动资金,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賸科技”)全资子公司江苏建投宝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宝塑”)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 4,000 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建投宝塑以其房屋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吴向红和虞琴华无偿为建投宝塑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2,400 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补充确认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暨资产抵押及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向红、虞琴华、吴嘉賸、徐艺绮回避表决,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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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权的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应当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建投宝塑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新北区创业西路 18 号
注册地址:常州新北区创业西路 18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虞琴华
实际控制人:吴向红、虞琴华
注册资本:101,000,000
主营业务:塑料制品、模具、通用机械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安装;塑料原料的销售。
(二) 关联关系
1、公司持有建投宝塑 100%股权。
2、吴向红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 40,505,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72%。
3、虞琴华,与吴向红是夫妻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2,4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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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方向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无需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建投宝塑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申请 4,000.00 万元授信额度,建投宝塑以其房屋和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吴向红和虞琴华无偿为建投宝塑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2,400.00 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综合额度及抵押,是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快速、稳健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为满足银行授信要求,公司为建投宝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股东吴向红和虞琴华无偿为建投宝塑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抵押、关联交易事项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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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常州宏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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