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2-26
无锡市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15年10月6日创立大会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 则......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2
第三章 股份......2
第一节 股份发行......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3
第三节 股份转让......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5
第一节 股东......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21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5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6
第七章 监事会......27
第一节 监事......27
第二节 监事会......2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9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9
第二节 内部审计......30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1
第九章 通知......3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2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3
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3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6
第十三章 附则......3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无锡市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为:无锡市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无锡新区菱湖大道180号-10-A2、B2,邮政编码:214135。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始终坚持技术进步与不断创新,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
实事求是说、脚踏实地做、持之以恒改善。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工业控制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
计算机软件开发;仪器仪表、IC卡及相关产品、计算机及配件、通信产品(不含发射装置)、电子元器件、汽车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自动化楼宇工程、灯光音响工程的安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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