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2
公告编号:2019-016
证券代码:836311 证券简称:赛诺贝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日常运营和发展的需要,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通州支行”)申请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万元整的贷款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具体贷款内容以双方届时签订的贷款协议为准。
为保证上述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实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韬先生自愿以其名下的一处不动产(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坐落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2号院,建筑面积148.29平方米)为该笔贷款授信向中国银行通州支行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同时张韬先生及其配偶刘晓育女士自愿为该笔贷款向中国银行通州支行提供连带责任信用保证担保,具体担保内容以届时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告编号:2019-016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韬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
定,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张韬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266号
2.自然人
姓名:刘晓育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168号
(二) 关联关系
张韬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截止2019年6月28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08,3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6%。
刘晓育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晓育与张韬系夫妻关系。截止2019年6月28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617,2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94%,并未在公司任职。
公告编号:2019-016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方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资产抵押担保及信用保证担保,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通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万的银行贷款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该笔贷款拟由公司关联方为中国银行通州支行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1)张韬先生以其拥有的一处不动产为该笔贷款向授信银行提供资产抵押担保;(2)张韬先生及其配偶刘晓育女士为该笔贷款向授信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信用保证担保;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而发生,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正常经营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将不会因本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19-016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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