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8-12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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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933 6116 传真:010‐5933 6118
目录
一、 本次发行主体的资格......4
二、 公司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 ......5
三、 发行人及相关主体、发行对象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
四、 本次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6
五、 本次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有关规定 ......6
六、 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结果合法合规......8
七、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合规......9
八、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10
九、 本次发行的股份认购对价......10
十、 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11十一、 本次发行是否存在股份代持及发行对象中是否存在员工持股平台 ...11
十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1
十三、 发行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核查......13
十四、 本次发行是否符合连续发行的规定......13
十五、 其他需发表意见事项......14
十六、 结论意见......14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或依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本法律意见书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赛诺贝斯、公司、发行人 指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赛诺贝斯向发行对象定向发行 1,147,353 股股票
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合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发行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
则(试行)》
《发行业务指南》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
南》
《业务指引第 4 号》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
引第 4 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
则》 理细则》
《公司章程》 指 公司现行有效的《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向发行股票附条件生 指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定
效的认购协议》 向发行股票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
《股票发行方案》 指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方案》
本所 指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关于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致: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接受赛诺贝斯委托,担任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之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发行股票项目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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