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6
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5 年 4 月 15 日,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对于《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董事会的任免决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任命韦耀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对于《关于任命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我们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任命韦耀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核查,公司任命的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情形,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我们同意任命韦耀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任职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邢向宗、陈楚云
2025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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