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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7:33:04 股吧网页版
集美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26 年 4 月 21 日,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原则及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于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方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及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及融资规划等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该方案切实可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对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
可行性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号 (万元) 金(万元)

1 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与新增智能可穿戴设备专 9,803.36 9,800.00

用车间项目

2 湿法压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3,166.18 3,1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21.80 3,400.00

4 总部营销中心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496.49 3,4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22,887.83 22,7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使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求,则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于《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若公司未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我们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对于《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中
介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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