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836312 证券简称:集美新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深圳市集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6 年 4 月 10 日以书面通知及通讯
的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秋鹏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韦耀兵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
每股面值为 1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公司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 11,000,000 股普通股股票(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1265 万股(含 1265 万股,含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可能发行的股份),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 165 万股),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最低数量,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公司的股票在发行前有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的,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发行,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定价方式:
通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网下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
以后续的询价或定价结果作为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
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以下投资项
目:
序 项目总投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资(万元) 金(万元)
1 设备更新及智能化改造与新增智能可穿戴
9,803.36 9,800.00
设备专用车间项目
2 湿法压板生产线建设项目 3,166.18 3,100.00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421.80 3,400.00
4 总部营销中心装修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496.49 3,4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合计 22,887.83 22,7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项目需求,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的顺序投入使用,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出项目需求,则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合理使用。
(8)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若公司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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