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836321 证券简称:天合牧科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天合牧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于2025年12月8日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天合牧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广东天合牧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法和表决程序,保证监事会工作效率,切实行使监事会的职权,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广东天合牧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广东天合牧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监 事 会
第三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
表监事二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 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负责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过半数监事共同 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设联系人一名。监事会联系人由监事会主席提名,经监事会决议通 过;负责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记录。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监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条 公司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公司监 事。
第六条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七条 监事辞职应向监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不得通过辞职等方式规
避其应当承担的职责。
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者职工代表监事辞职 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的,在补选出的监事就任 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公司 应当在 2 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监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时生效。
公司的监事发生变化,公司应当自相关决议通过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将
最新资料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新任监事应当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 工大会通过其任命后 2 个交易日内签署《监事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
第八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
议。监事有权了解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 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
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监事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
监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条 监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会议通知和签到规则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公司召开监事会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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