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19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6330 证券简称:振兴生态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控制制度-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要求,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账龄时间较长的应收、应付及存货款进行处置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次公司核销的应收及其他应收账款共 27 笔,金额为 3,134,492.07 元。核销的
应付账款共 9 笔,金额为 112,904.4 元。核销的存货共 155 笔,金额为 700,388.38
元,其中饲料药品 624,596.74 元,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非洲猪瘟期间饲料药品不允许退售,该批饲料药品已过期,无法使用,公司进行核销;猪相关包装物价值 26,506.77 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防止乱入市场,无法进行变现,公司进行销毁;猪相关物料用品价值 49,284.87 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因无使用和变现价值,公司进行核销。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盘锦(大米)集团有限公司核销的应收及其他应收账款共 5 笔,金额为 2,265,833.61 元。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应付款项公司已尝试多种渠道催收,但目前款项仍然催收无果,确实无法收回,并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账款仍将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二、本次核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0-013
本次核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共计 6,213,618.46 元,扣除已计提坏账准备的金额,影响本期利润额增加 35,591.99 元。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
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
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的核销。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全体监事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核销的情况,认为本次核销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实际情况且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公司监事会就该核销坏账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应收、应付及存货款项的核销。
六、备查文件
(一)《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二)《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本次核销坏账的明细清单》
公告编号:2020-013
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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