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0
公告编号:2020-023
证券代码:836330 证券简称:振兴生态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进行调整,无需对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辽宁振兴生态集团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