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5)第 021100014 号
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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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说明 1-2
关于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见的专项说明
安礼会专审字(2025)第 021100014号
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广州市优晟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晟股份”)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
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安礼会审字(2025)第 021100053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优晟股份未分配利润为-34,123,709.58 元,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2,148,515.58 元,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5,379.33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小于流动负债 1,298,239.2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 211,390.34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优晟股份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因优晟股份未分配利润为-34,123,709.58 元,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148,515.58 元,
且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55,379.33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资产小于
流动负债 1,298,239.2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净资产 211,390.34 元,可能存在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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