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6
证券代码:836333 证券简称:像素软件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像素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北京像素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像素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确保董事 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北京像素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业务。
第三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管理公司股权、证券和有关法律文件档案及公司董事会的有关资料,办理 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 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秘书可组
织人员承办董事会日常工作。
第四条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 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 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 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法律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全国股转公司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情形。
第七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 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 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
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 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 改或者补充。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 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的,由副董事长(如有)主持,副董事长(如有)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务时,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九条 会议通知
董事会会议应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召集和召开,按规定事先通知所有 董事,并提供充分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议题的相关背景材料等董事对议案进 行表决所需的所有信息、数据和资料。
董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定期会议时董事会秘书应当提前十 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召开临时会议时 董事会秘书应当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
经全体董事同意或者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并以书面确认。
第十条会议通知的内容
书面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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