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06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6338 证券简称:宏远新材 主办券商:华林证券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1 月 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赵国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5,3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江苏省金鑫安防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鑫安防”)、实际控制人之一张根珍借款累计不超过 2000 万元,本次借款不支付利
公告编号:2020-001
息,期限不超过 1 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赵国平、张根珍系夫妻关系,赵剑系赵国平与张根珍之子。股东张根珍作为公司股东扬州宏远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控制其表决权,故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全体股东因关联关系均应当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七十四条第四款规定:“如果因回避导致股东大会无法召开的,应由监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后,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无需再进行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慎重考虑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32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01
扬州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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