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1
证券代码:836339 证券简称:麦广互娱 主办券商:湘财证券
上海麦广互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制度,
本制度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麦广互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麦广互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麦广互娱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媒体上、按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第三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禁止
选择性信息披露,所有投资者在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方面具有同等的权利。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四条 公司发布的公告文稿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保证其内容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突出事件实质,不得含有任何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第五条 公司指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的时间不得早于制定披露平台的披露时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向全国股转公司报备并披露,发生变更时亦同。公司董事会秘书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并披露。董事会秘书应列席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第六条 公司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悉该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不得买卖公司证券。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出现泄露或公司证券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第一时间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并立即公告。
第七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公司应及时对信息进行更新,并说明变化的原因。
第八条 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应当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不得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
第二章 定期报告
第九条 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第十条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
第十一条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前出现业绩泄露,或者出现业绩传闻且公司股
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应当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以及净资产收益率。
在定期报告披露前,预计净利润同比变动超过50%且大于500万元、发生亏损或者由亏损变为盈利的,可以进行业绩预告。业绩预告应当披露相关财务数据的预计值以及重大变化的原因。
公司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数据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修正公告,并在修正公告中向投资者致歉、说明差异的原因。
第十二条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和编制应按照证监会及股转系统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不得随意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如确需变更的,应当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公司定期报告按时披露。董事会因故无法对定期报告形成决议的,应当以董事会公告的方式披露,说明不能按期披露的具体原因和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得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内容有异议为由不按时披露。
公司不得披露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定期报告。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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