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3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茶花电气”)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法规的要求,对茶花电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主办券商出具本核查意见,是基于本次茶花电气做出如下承诺:其提供的所有文件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电子文件内容、格式与纸质材料一致,茶花电气全体董事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主办券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并保证本核查意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2016年发生第一次股票发行(以下简称“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为:
2016年5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后于
2016年6月3日在公司201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根据股票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
的发展,主要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新产品开发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
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发行对象就本次股票发行的股份进行了缴款认购。
2016年6月17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汇会验
[2016]3432号《验资报告》,确认截止2016年6月7日,公司已收到13名认购
对象缴纳的新增出资额人民币5,400,000.00元。
2016年8月8日,全国股转系统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出具《关于江苏茶花
电气股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388号)。
本次股票发行公司共发行股票1,500,000股,发行价格为3.60元/股,募集
资金为5,400,000.00元。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16年8月15日在全国股转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于2016年8月24日首次使用,不存在提前
使用情形。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5,405,989.96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0元,该账户于2019年12月30日完成注销。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的内部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用途范围、信息披露等要求。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2016年股票发行的认购缴款账户为公司在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设立的增资专户(户名: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20000024209000006832037),2016年6月1日至6月7日,认购对象向该账户缴入认购资金5,400,000.00元。2016年8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后因北京银行南京分行营业部自身原因不能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2016年9月15日,公司与主办券商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户名:江苏茶花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银行账号:01440120210016824)。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于2019年12月30日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股票发行方案,公司2016年股票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016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借款1,500,000元,补充运营资金1,981,911.44元;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1,908,991.58元补充运营资金;2018年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费240元。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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