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7 16:54:24 股吧网页版
亿玛在线: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证券代码:836346 证券简称:亿玛在线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鉴于 2025 年度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为子公司向字节系媒体及其关联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具体如下:
公司子公司湖北亿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亿玛”)、天津亿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亿玛”)、海南好货兴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好货”) 拟与字节系媒体及其关联方就 2025 年度巨量引擎、巨量千川和巨量本地推数据推广及巨量星图业务开展合作并签署系列商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商务合作协议”,名称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拟就商务合作协议项下子公司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和巨量星图服务费用的支付等)向媒体及其关联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保证期间为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最终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天津亿玛、湖北亿玛、海南好货拟与海南字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字跳”)及其他相关方分别签署《保理业务合同(适用于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公司拟为天津亿玛、湖北亿玛、海南好货在前述保理业务合同项下义务的
履行向海南字跳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保证期间为至被担保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最终以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湖北亿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4 月 13 日

住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南侧东湖高新科技创意城
A07 号楼 2 层 1 号

注册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梧桐湖新区凤凰大道南侧东湖高新科技创
意城 A07 号楼 2 层 1 号

注册资本:1,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五金产品研发;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钟表销售;日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灯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办公用品销售;广告制作;
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法定代表人:柯细兴

控股股东:北京亿玛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柯细兴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36,269,969.35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23,606,920.86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1,923,363.73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67.13%

2023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