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21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股份”或“公司”)的辅导机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民生证券与华兴股份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签署的
《辅导协议》开展了本期辅导。现就 2021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期间的辅导工
作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期内开展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按照辅导计划,会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通过中介机构协调、现场指导、相关政策解读等方式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前景及公司近期的经营状况,并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建议,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经过该阶段辅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辅导计划的要求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规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辅导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小组成员:陈雨、于春宇、王萌、马成、丁力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辅导期内的主要辅导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期内的主要辅导内容包括:
(1)与华兴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会谈,充分沟通、了解公司在规范经营、盈利能力等方面的情况及现存的问题,并根据公司的经营现状进一步完善整体辅导方案和相关时间安排;
(2)根据最新出台的指引性文件及审核动态,积极与其他中介机构开展沟通,督促辅导对象进行定期学习,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各项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3)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梳理公司仍待规范的问题,就相关问题提出专业咨询意见,并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讨论等方式确定了解决方案;
(4)在辅导过程中,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前一阶段公司治理及其他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持续督促公司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形成有效的财务、运营以及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实现有效运作。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对尽调资料以及规范运作文件进行收集及核查;
(2)对行业资料和市场环境进行梳理及分析,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变化情况,并通过访谈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运营近况;
(3)对近期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指导的要求进行梳理,并结合尽职调查中发
展定期学习;
(4)通过访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织中介协调会等方式,了解辅导工作进程,及时对辅导方案进行调整,就公司的规范运作问题进行沟通并提供规范性建议。
3、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民生证券为华兴股份制订了切合实际的辅导计划和内容,计划通过辅导工作,协助辅导对象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辅导对象的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要求,熟悉违规操作应承担的责任;协助辅导对象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了解信息披露的内容、格式要求及法律责任;了解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减持的相关注意事项,准确理解关联方、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界定标准,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
(五)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目前,民生证券与华兴股份均严格履行了辅导协议的相关约定。
(六)辅导对象按规定和辅导协议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华兴股份根据本期辅导的安排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积极着手安排和落实了具体工作,为辅导人员和各中介机构提供了必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和组织保证,为辅导人员查阅有关资料提供了便利条件,对辅导人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接受辅导人员均认真配合辅导人员的辅导工作,保证了本期辅导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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