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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1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十一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1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第十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股份”或“公司”)的辅导机构,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民生证券与华兴股份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签署的

《辅导协议》开展了本期辅导。现就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4 月期间的辅导工作

情况,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期内开展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按照辅导计划,会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通过中介机构协调、现场指导、相关政策解读等方式了解公司基本情况、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前景及公司近期的经营状况,并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加强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建议,督促公司解决上市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本辅导期内,华兴股份于2023年2月24日完成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挂牌及公开转让,并于2023年3月13日正式调整进入创新层,民生证券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作为上市板块持续对华兴股份进行上市辅导,着重进行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内容的辅导。

经过该阶段辅导,辅导对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核算体系,相关人员能够按照辅导计划的要求进行认真的学习和规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辅导小组成员:陈雨、于春宇、王萌、马成、丁力、刘一鸣

参与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华兴股份接受辅导人员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辅导期内的主要辅导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期内的主要辅导内容包括:

(1)与华兴股份主要负责人进行定期会谈,充分沟通、了解公司规范经营、盈利能力、风险控制措施等情况,并根据公司的经营现状进一步完善整体辅导方案和相关时间安排;

(2)结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规及制度性文件,对华兴股份挂牌期间信息披露事项进行把关,督促并安排辅导对象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培训课程开展定期学习,组织华兴股份主要管理层人员完成2022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

(3)结合最新出台的指引性文件、审核动态及最新公布的处罚案例,组织现场培训课程,定期组织辅导验收测试模拟考试,监督辅导对象进行定期学习,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交易所上市规则等各项要求进行规范运作;

(4)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开展 2022 年度尽职调查工作,针对财务及法律重点事项,梳理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公司仍待规范的问题,就相关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及整改建议,督促辅导对象进一步规范与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治理情况;

(5)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会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公司 2022 年度客户及供应商函证、2022 年度监盘、2022 年度资金流水核查等,并独立执行收入、采购循环测试等核查对公司收入及采购情况进行尽职调查,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控制要点加以提示;

(6)在辅导过程中,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及其他中介机构对公司前一阶段公司治理及其他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并持续督促公司规范、完善决策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切实有效的内部约束和激励制度。

2、辅导方式

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协助下,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持续跟进公司规范运作情况,通过访谈公司董事会秘书、查阅公司三会文件、收集尽调资料以及查阅规范运作文件等方式进行核查;

(2)对行业资料和市场环境进行梳理及分析,及时掌握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并通过访谈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了解公司材料采购的时点、生产周期等情况以及其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3)对近期法律法规以及监管指导的要求进行梳理,并结合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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