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25
公告编号:2020-013
证券代码:836350 证券简称:华兴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汕头华兴冶金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35.536%股份的股东佘京鹏书面提交
的《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在 2020 年 4 月 9 日
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邵明先生和栾青女士因个人原因,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
立董事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提名张卫文先生、姚文强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邵明先生和栾青女士应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职责。
张卫文先生、姚文强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邵明先生和栾青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
公告编号:2020-013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佘京鹏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佘京鹏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审议〈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议〈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审议〈2019 年公司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制定〈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制定〈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制定〈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审议向民生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审议向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审议向中国银行申请银行授信融资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八)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九)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0-013
(二十)审议《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十一)审议《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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