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1
江苏沛泽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江苏沛泽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四川绿泽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在徐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63288554U。
第三条 公司于2016年3月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江苏沛泽园林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Jiangsu Peize Landscap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河口镇兴河路 16 号,
邮政编码:2216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
益为中心,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现代管理为依托,不断提升公
司价值,努力实现股东合理回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
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种植;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
植;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农
业园艺服务;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
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环
境应急治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
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水泥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九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集中存管。
第二十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发起人为:唐良峰、
毛刚两名自然人。截止 2015 年 9 月 5 日,已收到全体股东缴
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1000 万元。各发起人以净资产实际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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