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25
中信建投
关于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中信建投作为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日常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未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风险 是
2 停产、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破产清算 是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截至本风险提示性公告披露日,川山甲因主营业务陷入停顿,主要银 行账户被冻结,员工陆续离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被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存疑,且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债务,已向法院申请对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导致公司无法如期开展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预
计公司无法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2、2021 年 6 月 4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
浙 01 破申 76 号《民事裁定书》,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
对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收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提
供的浙江省杭州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浙 01 破 81 号《决定书》,浙江
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1 年 6 月 22日,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pccz.court.gov.cn)
披露《(2021)浙 01 破 81 号关于川山甲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的公告》,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的债权人应在 2021 年 7 月 27 日下午 17 时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
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文路 60 号川山甲电商园 3 号楼 23 楼;邮编:311200;
联系电话:17767204725;联系人:裴律师)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 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通过微信公 众号“优破案”-债权申报-下载打印一栏下载川山甲公司申报材料,填写后向 管理人进行申报。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 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 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尽快向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 产。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下午 15 时 00 分通过微
信公众号“优破案”采取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 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 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 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 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 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 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债权人可通过债权申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登陆微信公众号“优破案”,进 入“债权申报”-“案件公告”查看债权人会议相关资料。债权人会议召开时, 债权人应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登陆微信公众号“优破案”,在“债权人会议”板 块收看会议直播,并点击“在线投票”,对会议表决事项进行网络投票表决。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期无法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如公司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
披露,则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破产清算 流程仍在进行中,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并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
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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