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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22 18:44:49 股吧网页版
奥智智能: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04
证券代码:836362 证券简称:奥智智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苏州奥智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4日09:00-11:00。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1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04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丁铮、李恬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五)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议案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8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1,098,296.49元,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25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执行。

公告编号:2019-004
(七)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关支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

2018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闫瑞及其配偶任广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有房产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在2018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发生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最高债权额13,119,600元。同时,闫瑞、任广霞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在2018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0,000元。

现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补充确认。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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