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2
北京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
第七章 监事会
第八章 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九章 通知、公告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第十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北京太格广告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京太格广告有限公司原有各股东为公司的发起人。
公司在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内蒙古太格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产业园新兴技术
产业发展中心孵化中心 A 座 505 室
邮编:017200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43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条 股份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在经营范围内依法经营,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成长;充分维护股东利益,并努力践行公司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广告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广告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终端形象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市场调查;电脑图文设计;承办展览展示;会议服务;产品设计和产品研发;景观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家庭劳务服务(不含职业介绍);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品牌策划、设计;工程设计;销售金属制品、日用品、塑料制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工艺品、家具、针纺织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专业承包;工程勘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应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各股东所持股份数;
(三)各股东所持股票的编号;
(四)各股东取得股份的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前,应当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于公司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票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股东名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登记机构的要求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股票是公司
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第十四条 同一种类的股份,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
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额。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本总额 1143 万股,每股面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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