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备案报告(第一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孚新材”或“公司”或“辅导对象”)签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民生证券作为三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机构,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向贵局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的主要辅导工作
(一)本期辅导经过
2019 年 4 月 22 日,民生证券与三孚新材签订《辅导协议》,民生证券正式
受聘担任三孚新材上市的辅导机构。2019 年 4 月 23 日,贵局受理了三孚新材上
市辅导备案申请。民生证券按照辅导计划,联合北京观韬中茂(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观韬中茂律所”)、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对三孚新材进行尽职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全面具体的辅导方案,督促企业实施及规范运作,并已开展辅导工作。
(二)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工作小组组成及辅导人员情况
民生证券本期参加辅导的人员:王凯、陈耀、陈海庭、王建玮、闫冰冰、张腾夫,其中王凯为辅导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员工,拥有丰富的股票上市辅导、发行承销及上市保荐的工作经历。
观韬中茂律所和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亦为本次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民生证券为三孚新材实施辅导工作。上述情况符合相关要求。
本期接受辅导人员为三孚新材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含 5%)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辅导方式及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辅导的主要内容
(1)对三孚新材进行尽职调查,对公司存在的问题进行较深入了解及研究,通过向公司出具备忘录等形式提出了整改的措施、时间表,并对公司实施的整改进行持续跟踪;
(2)根据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形成具体的辅导方案,并向公司接受辅导的人员详细介绍了本次辅导的意义、应达到的目的、辅导工作的具体安排;
(3)帮助公司选购相关法律法规、现代企业管理、企业会计准则等方面的书籍,用于培训和自学。
(4)进行集中授课和答疑
根据辅导计划,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的现场集中授课时间不少于 15 课时,
培训次数不应少于 3 次。本次辅导期内,辅导小组对辅导对象进行了 5 次共 15
课时的集中授课。集中授课的情况如下:
日期 序号 授课题目 授课人 课时
1 IPO 整体市场情况及审核重点分析 民生证券 3
2018 年 9 2 科创板 IPO 企业财务审核要求 正中珠江会计师事 3
月 11 日 务所
3 公司治理 观韬中茂 3
2018 年 9 1 科创板整体情况介绍 民生证券 3
月 12 日 2 董监高法定义务 观韬中茂 3
辅导授课强化了公司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管的合规意识。除集中授课以外,辅导小组还与辅导对象进行多次现场交流,共同探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问题,巩固了辅导授课的效果。
2、辅导协议履行情况
在本阶段民生证券及辅导对象均履行了辅导协议规定的应承担的义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3、辅导对象按规定参与、配合辅导机构工作的情况
在本期辅导中,辅导对象为民生证券的尽职调查提供了必要的资料;配合民生证券召集观韬中茂律所和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参加中介机构协调会,并事先下发通知。
4、辅导对象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为提高股票发行上市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民生证券在官方网站上对三孚新材的辅导情况进行了公示,以接受社会各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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