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11
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意向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合作意向书属于意向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将根据双方后续工作进一步落实和推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对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9年7月11日,星光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珠宝”或者“公司”)与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为“002574”,以下简称“明牌珠宝”)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签署了《星光珠宝与明牌珠宝之合作意向书》(以下简称“本意向书”或“合作意向书”),拟由双方直接出资或双方指定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以贵金属、珠宝销售管理为主要业务的合资公司,具体业务定位及经营范围将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中明确。
2、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43481693J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黄金饰品、铂金饰品、钻石、珠宝饰品、银饰品、贵金属工艺礼品、工艺美术品(文物法规定的除外)、旅游工艺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
(2)企业股权情况
截至2019第一季度,明牌珠宝主要股东如下:
(3)企业经营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19〕2958号审计报告,截至2018年末,明牌珠宝资产总额4,067,169,124.24元,负债总额
865,515,982,41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198,445,192.51元,实现营业收入4,093,542,918.40元,营业利润130,066,422.0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433,465.45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49,031.94元,基本每股收益0.17元。
(4)名牌珠宝与公司的关系
我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系明牌珠宝重点经销客户,2018年明牌珠宝向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销售商品37,202,899.16元,截至2018年末,安徽星光珠宝有限公司欠明牌珠宝应收款8,528,450.77元。除此之外,公司与明牌珠宝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其他政府前置审批程序。
二、合作意向书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背景
明牌珠宝系一家上市公司企业,代号:002574,主营:宝石首饰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及销售等。明牌珠宝系业内领先品牌,实力雄厚,经营稳健,正积极拓展安徽市场,与星光珠宝之间业务合作多年;双方本着充分信任、优势互补、合作共嬴之原则,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初步意向。
(二)设立合资公司意向
1、双方有意设立以贵金属、珠宝销售管理为主要业务的合资公司,具体业务定位及经营范围将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中明确。
2、合资公司拟由双方直接出资或双方指定的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出资作为股东。其中,明牌珠宝出资不低于55%,星光珠宝出资不高于45%。
3、合资公司组织形式拟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拟定于合肥,注册资本将根据经营需要由股东采取货币方式出资或存货方式出资,具体注册资本、出资方式、出资缴纳期限等将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中明确。
4、合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设置、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架构安排,将由双方后续协商确定并在合资合同及合资公司章程中明确。
5、合资公司设立后,将视条件成熟情况,逐步或分阶段承接星光珠宝销售渠道的经营管理,并稳步开拓新的销售渠道。
(三)协议生效
1、本意向协议所约定的合资公司设立事项系双方的初步意向,尚待双方协商具体实施方案并履行各自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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