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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10 16:07:45 股吧网页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20200305)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3-10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中期进展(第二期)备案材料

辅导对象: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目录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中期进展报告(第二期)

二、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对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中期进展报告(第二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特光学”、“发行人”或“公司”)特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蓝特光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机构,有关辅导备案材料已经报送贵局并得到贵局的确认。华泰联合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2018 年 4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蓝特光学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了辅导,辅导工作取得了预期的效果。本辅导阶段为第二期,

辅导期间自 2019 年 12 月 16 至 2020 年 3 月 4 日,现将辅导阶段性工作报告如

下:

一、本阶段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工作期间: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

(二)辅导工作小组的组成及变动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蓝特光学的辅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指派经验丰富,具备有关法律、会计师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富有敬业精神的 7 名辅导人员参与辅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包括:杜长庆、吴学孔、时锐、李伟、李骏、李悟、刘哲。

本阶段辅导期内,辅导人员未发生变动。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在辅导的过程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徐云明 董事长、总经理

2 冯艺 董事、副总经理

3 王芳立 董事

4 王晓明 董事

5 郑臻荣 独立董事

6 李勇军 独立董事

7 徐攀 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俞伟 监事会主席

2 陈宇 监事

3 陈佳 职工代表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徐云明 董事长、总经理

2 冯艺 董事、副总经理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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