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8-24
公告编号:2017-059
证券代码:836391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之
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
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河北工大科雅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
况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关于发布《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6〕63号)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出具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公告编号:2017-059
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二、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
68,543,500.22元。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在册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30元(含
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以后年度分配。
我们认为,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
匹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就此议案的提议及决策程序、表决过程合法合规,我们予以认可,并同意公司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公告编号:2017-059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宗义、林国伟、赵军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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