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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13 19:46:56 股吧网页版
朗鸿科技: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3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 9
第五章 董事会 ...... 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0
第七章 监事会 ...... 32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4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 3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7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 40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 40
第十三章 附则 ...... 4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10
万股,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名称: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ngzhou Langhong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180-1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55.4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一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稳健、创新、规范。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
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系统服务;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研发;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电线、电缆经营;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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