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证券代码:836395 证券简称:朗鸿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及规则指引要求,在 2024 年度内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陈少杰先生、应振芳先生、易海根先生,其中,陈少杰、应振芳为公司独立董事,易海根为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陈少杰担任。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结果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 年 3 月 《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 审议通过
会第六次会议 10 日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 年 4 月 《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通过
会第七次会议 24 日 的议案》。
第一届审计委员 2024 年 7 月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 审议通过
会第八次会议 19 日 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8 月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 审议通过
计委员会第一次 23 日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
会议 部负责人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 2024 年 10 月 《关于授权审计委员会委员易 审议通过
计委员会第二次 28 日 海根审批内审负责人方洁媛日
会议 常事项的议案》;《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相关工作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与公司
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财
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现金流
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公司财务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具备优秀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审计服务经验,其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
护能力。审计委员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督
促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了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协调治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与配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相关部门和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相关事项,推动公司各项
审计工作的高效完成;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系建设等问题征
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相关工作,促进了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
事项等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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