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5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鸿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对朗鸿科技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8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朗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11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710.00 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 17.00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0,7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13,807,326.4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6,892,673.58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25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2]第ZF11011号)。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20,7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3,807,326.42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06,892,673.58
减:2024年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3,690,260.0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780,705.15
减:现金管理金额 72,000,000.0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983,118.73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已按照股票发行业务相关规则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已分别与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中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基本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资金专户 账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资金余额
杭州朗鸿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7190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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