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1
证券代码:836409 证券简称:明峰检测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项勇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议案
1.议案内容:
为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拟通过本次定向发行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保持公司业务规模稳步增长, 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为人民币普通股,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宁波明峰检验检测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保证公司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准备与本次股 票发行相关的文件、材料;
(2)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股票有关的 各项法律文件、协议及合同,并具体负责本次定向发行工作备案及股东、股本 结构变更登记工作;
(3)本次股票发行需向监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工作;
(4)聘请参与本次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的中介机 构并决定其专业服务费用;
(5)在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办理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6)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其他一切事项;
(7)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监管部门的要求,授权董事会可以根据股 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修改《股份认购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以及调整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 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董事会可以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 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做出相应调 整;
(8)本次股票发行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授权之日起十二个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本次股票发行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数变更事宜,在本次股票发 行完成后,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 数相关条款予以修改。另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于公司
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3- 03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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