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6
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普食品”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对润普食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北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润普食品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如下意见:
一、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江苏
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由于董事潘如龙、熊新国、张爱平系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益人,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因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人,该等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0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向全体员工就核心员工名单
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全体员工未对提名核心员工名单提出异议。
2、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一
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 2020年 10月 20日就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发表
了审核意见。
3、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江
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授予的参与对象名单》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
4、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0日发布《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
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并公开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6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发行的 2,708,500 股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起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并公开转让。
5、2023 年 5 月 20 日和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0 年员工持股
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议案》和《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因北京证券交易所设立和新三板改革,公司对《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和《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表述进行修改;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6、2023 年 9 月 26 日和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 2020 年员工持股
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7、2024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上述议案也予以通过。
8、2025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0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上述议案也予以通过。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情况
1、本员工持股计划解除锁定期限售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以下两个日期的较晚者之后进行二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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