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19
证券代码:836426 证券简称:安怀信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北京安怀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北京安怀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19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贷申请,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补充,由相关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需求的担保,担保总额不超出综合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贷款利率及相关融资费用等以公司实际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上述银行贷款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的选择、利率的确定;签署上述授信额
度内各项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在不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及披露。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因李焕、陈国超、杨军永、孙志权、喻强、杨媛为关联董事,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此事项时应当回避,因上述董事的回避导致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4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向银行贷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陈志江回避表决,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不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关联方(李焕、陈国超、杨军永、孙志权、喻强、杨媛、陈志江)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以及与公司、债权人签署的担保协议,无偿为公司相应的授信额度提供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需求的担保,担保人及其基本信息、担保主债权、担保方式等具体安排以各方签署的担保协议以及具体公告为准。
1.自然人
姓名:李焕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新南路1088弄660号
2.自然人
姓名:陈国超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群芳一园30号楼5单元201
3.自然人
姓名:杨军永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仁宝新居东院1号楼
4.自然人
姓名:孙志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橡树湾一期6号楼1501
5.自然人
姓名:陈志江
住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经济开发区田中小区2栋1单元102室
6.自然人
姓名:喻强
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德华路80弄1号楼1002室
7.自然人
姓名:杨媛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高井北街2号金隅泰和园10号楼2单元1802(二) 关联关系
李焕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持股比例为28.02%。
陈国超系公司董事,持股比例为20.00%
杨军永系公司董事,持股比例为6.72%
孙志权系公司董事、技术总监,持股比例为4.34%
陈志江系公司监事会主席,持股比例为7.08%
喻强系公司董事,持股比例为7.09
杨媛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持股比例为6.73%
李焕与杨军永、杨媛、喻强、陈国超、陈志江、孙志权于2018年3月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其余六方均为李焕的一致行动人。
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相关关联方中的一方或多方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需求的担保或反担保,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2019年度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予信额度(包括新增及原授信到期后续贷申请,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作为公司流动资金补充,由相关关联方无偿为公司提供符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需求的担保形式。以上授信额度
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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