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836437 证券简称:瑞诚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6 月 10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6 月 5 日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蕴华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与河南氢力能源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河南氢力能
源有限公司提供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期限自股东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预计金额不超过 5,000,000 元。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闫蕴华、马通生、孙瑞杰系控股股东河南氢力能源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因此三名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新增预计乌鲁木齐市黑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对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预计向关联方乌鲁木齐市黑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浓缩液以及提供劳务及服务等总计不超过 2,000,000 元。
2.回避表决情况
乌鲁木齐市黑色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氢力能源有限公司同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董事闫蕴华、孙瑞杰、马通生系控股股东委派的董事,因此三名董事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并认定核心员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提升公司核心团队凝聚力,公司董事会提名韩瑜、张书利、赵成源、尚甫、崔成功、张荣华、宋丽萍、张静、王修旭、李媛媛、张柯共 11 名员工为公司核心员工。
以上公司核心人员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公示期限届满后,提交公司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最终认定。
具体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公司市场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具体详见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新乡瑞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2.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刘建民、董事黄德顺参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需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合计 1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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